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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吧~~


既然這件事和我前某個無良老板有關,放在職場碎唸裡應該也很OK吧!


噗~


我前某無良老板非常之可惡,欠員工薪水不給,離開公司後,平均每年我都會收到法院傳票去當證人。


所達案件,不是被告就是告人,偏偏當會計的命很苦,是說關我屁事,還得要請假跑趟法院。


這次可特別了,居然是高雄寄來的傳票,好險並沒有叫我去高雄~噗


來到法院,很自然的走向了偵察大樓,法警也搞不清楚我是那裡的,又叫我去詢問室,偏偏詢問室又叫我去偵察大樓,我真忍不住講說:厚,搞不清楚,那我是不是可以直接回家啦!!烏龍一陣,被法警踢來踢去很ORZ。


走進偵查庭只有法警在,滿腦子還搞不清狀況,才發現,咦~是視訊咧!!會不會太先進了一點。


站在視訊的鏡頭前面,電視機裡是另一端所在高雄的檢察官和書記官;害我一時之間不曉得是要看視訊鏡頭,還是看電視畫面。


反正問來問去都是差不多,呼~~


結果為了等領證人的車馬費,居然枯等了近一個鐘頭,真是很ORZ。


 


喊一下~~喂,楊X寶先生,你不要再告人了好嗎?自己造的孽自己承擔,關我個屁事啊!!如果被告就快被抓起來關吧!!每年都煩我,我覺得很討厭咧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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